关于盗伐林木罪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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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人因没有办理山木砍伐证而盗发木34方,被荆门东宝法院判出5年有期,二年缓期,在判决之前已去林业派出所交了12000元赃款,在法院交换12000的罚款(当时法院要求交15000的罚款,因不够钱找村里开了贫困证明才少交了3000),请问这个五年的判决是是不是按最重来判的?判决执行书已于2015年月已下发,如不服这个太长的五年的判决,能否提起上诉?希望能在有期的时间改短。
另外我在东宝区法院的网上看到另外一个也是是盗伐34方,为什么他才判决一年?
http://www.dbqfy.hbfy.gov.cn/WenshuManage/ViewWenshu?id=40de017e-f639-4a53-8d0a-82785e9cd2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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