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开始,我一同学借钱,他声称要办厂,到去年12月向我陆续借了120万左右。2011年5月时,他说借了我很多钱,为了感谢我,让我合伙,当时是口头协议,有一份草稿,厂是去年2011年10月注册,12月开业生产。他以买料买机器为由向我提出借款,于是我一直作为投资款投钱进去。到12月才在我的催促下签订合伙协议,今年2月,他声称料款收不回,资金困难,向我调资再投资,我又投入40万左右。到今年7月,共计152万。个体工商执照里也一直没有变更为我和他合伙。法人代表还是他本人。之前的利息利润根本没有兑现。现在发现,他办厂资金全部是我的,他自己一分都没有投入,而且整个厂里成本带料机器等才80万不到!经过侧面了解,发现其余的钱都用于他付以前的赌博债,家里房子的欠款,家里开销,再次赌博,挥霍!现在他和他家人的态度,口头上是说要还,但就是拖,也没有实际行动,偶尔还一二千元,态度非常恶劣。请问,这是诈骗吗?(借条也有,都是后补的。)合同上是他65万,51%,我60万,49%,实际发现他分文未投,合同是2011年5月起草的,2011年10月工商注册,法人代表写的是他,一直没有变更为二人合伙。2011年12月开业生产。12月才签订合伙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