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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拓展与网络营销
发表时间:2016-08-30 08:26:09  文章来源:  浏览:1995次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刘文
摘要:互联网的极速发展,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不仅可能,而且非常必要。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专长优势,扬长避短,通过律师网络营销打出一片新天地。
关键词:律师  业务   网络
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与挑战,愈来愈关注利用网络营销拓展律师业务。至今已经有为数众多的律师建立了自己的律师网站、开通了律师博客或律师空间,还有更多的律师活跃在各法律论坛、网络社区、各类问答或知道类网站、SNS以及一些法律门户网站上,甚至有一些律师在进行QQ营销、MSN营销。 
一、利用网络拓宽律师业务的可能性
第一,网络能够协助律师成立和用户更强的联系。网络,比如微信、QQ、贴吧等是一对一的联系,消息达到率高,律师不论发出什么消息,都必定能够被某一个关心本人用户收到。且网络协助律师连结关系网,并能够采纳语音、文字、图片等多种手腕对别人发生更长远的影响。
第二,网络能够协助律师取得少量的潜在用户,使得律师的营销愈加精准。一个完全没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人,应该绝大部分不会去关心一个法律专业人士的QQ号,微信公共号贴吧,博客等的。人家关心你,必定是有需求的,这种需求可以是突发的临时的,也可以是还未出现的。
第三,微信等社交平台对律师的划分具有专业性和地区性。微信平台号的定位会更加精准,比如律师的地区,执业方向,这些更容易吸引迫切需要这方面帮助的客户。
第四、微信、QQ等的使用用户庞大,微信更为突出,正处在成长的黄金期,用户已突破8亿,每一个人都可能是你潜在的客户。
    二、怎样利用网络拓展律师业务?
     第一、加大网络宣传
      互联网极速发展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完全有可能,而且非常有必要。网络营销最大的好处就是成本低、受众广、渠道多、灵活性强,而且网络营销自身要多读多写的特点还在不知不觉中就能提升热衷于网络营销的年轻律师的综合素质。年轻律师紧随潮流易于接受新生事物,可以很快了解并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工具,通过网络营销应该能够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律师还可以多管齐下,在新浪、搜狐、百度、网易等各大网络媒体都注册上个人空间,实在没时间逐个打理也可以以一两个空间为主,其他仅仅作个链接让网友能通过链接找到自己的“主打产品”即可。  网络交流最好使用真实姓名真实头像,一示对网友尊重,二也方便记忆识别,三更是对自身品牌的大力推广和持久宣传。另外,律师专业化发展已经是必然趋势,律师网络营销也应该考虑到这一点,笔者的新浪微博取名“婚姻家事与刑事辩护律师王朝琴”,一方面是想与同道相谋同长共进,另一方面对正处于困惑迷茫期的年轻律师也不失为一种公益性的启发和引领。
第二、建立律师网站。
建立律师网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我们可以委托网站公司来完成。但网站的维护与推广尤为重要。网站的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是吸引了多少眼球,而吸引力需要网站被列入搜索引擎名目,且需要相对考前的排名。很多律师网站从不更新、不推广,只是一张电子名片而已,根本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推广的作用。建立网站,网站内容不但要经常更新、内容要丰富,更重要的是网站内容要原创,且网站上登载的法律咨询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绝大部分文章都是东抄西抄,存在严重的侵权问题。没有原创内容的网站不但访客不喜欢,搜索引擎也不喜欢,最终流量也会非常有限,无法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因此,建立网站就必须持之以恒的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和推广。
     第三、无偿法律援助
      对于实在拿不出钱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尽心尽意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提升法律公信力和律师自身的法律人形像。
      第四、参与团队营销
      多加盟一些专业性或区域性很强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解答网友的咨询,扩大社会效应。目前,年初开始创立的沪家网加盟团队加盟成员已接近一百五十人。
      第五、律所名义直销
随着律师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很多律师事务所都组建有自己的专业团队,借助律所品牌效应比单打独斗更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市场份额。
     第六、参加论坛
      参加论坛可以与“著书立说”结合使用,年轻律师没有能力也没有经济条件自己发起并组织论坛,但积极报名参加老律师组织的论坛也是自我营销的有效方式。而且论坛基本都希望参会者能提供相关论文与主办方沟通交流,有的还会编辑成册予以散发,可以达到借力营销的好效果。
  快节奏的社会变迁让一切都失去了固定的模式,律师营销的方式也会与时俱进,其他如电子邮箱营销、群发私信营销、制作宣传册邮寄、参加亲朋好友聚会、联络媒体做形像推广等等,都是可以考虑的并有助于我们拓展业务、提升业务水平的方式。
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新媒体的思维方式,生存方式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反映在每个平凡的个体身上,不论是整个律师行业,还是律师个体,都需与时俱进,把握前沿需求,抛弃固有的陈旧的个体依赖个体的营销方式,将灵活的网路营销运用到业务的拓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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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律师业务 拓展 网络营销 责任编辑:l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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