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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思维下的法律服务产品
发表时间:2016-08-30 08:21:02  文章来源:  浏览:1867次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徐旭
 
    摘要:自2013年以来,法律行业就吹起了互联网+思维的春风。互联网+的思维首先是用户思维;其次是跨界思维。互联网+思维下的法律服务产品不仅要锁定用户群体,而且要把用户群体变为粉丝,跨界赢得客户认同。法律服务产品要有商品意识,要打破以往免费咨询的魔咒。但所有一切的前提与基础都是要建立在提升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之上。
 
    自2013年以来,法律行业就吹起了互联网+思维的春风。各种创新、颠覆,层出不穷。单就法律互联网机构就有七八十家,包括我们熟知的iCourt、推之、爱合同等等。其中BAT平台运营的有百度的直达号律师,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律师服务,腾讯投资的赢了网。另外,还有律所开发的平台,如天同的无讼、金杜的理脉、君合的律携。还有我们湖北做的最好的法律新媒体智善。这些平台媒体无疑都推动了我们法律服务的互联网+进程。但是,互联网+如何深层次地影响着律师服务?我们依旧是一头雾水。有时候,我们甚至分不清,什么是博取眼球的噱头,什么是推动法律行业变革的真正力量。
    一、互联网+的思维到底是什么
   (一)互联网+思维是用户思维
用户思维,是指我们所开发运营的产品都要以用户为中心来考虑问题,重视客户体验,得到客户认同。由于法律服务的无形性的特征,导致客户很难描述他们所需要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律师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客户却看不到。另一方面,客户想要了解具体的法律服务内容,律师们不知道从何说起。
   Icourt率先推出的诉讼可视化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它将无形的法律服务有形化,重视客户体验,得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二)互联网+思维是跨界思维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产业的界限变得模糊,互联网企业的触角已无孔不入,如果将法律服务产品单一地定位在法律行业,仅仅用专业术语与专业知识包裹这一产品,没有任何的感情、个性。如此冷冰冰的法律服务产品在市场是无法取得辨识度,更谈不上好产品。
比如,湖北智善,他们的微信公众号这一法律服务产品除了做法律专业知识这一块之外,还有人物访谈,增加了律师个人的人格魅力,从而让产品变得有温度,提升了产品在市场上的辨识度、亲和力。

  • 法律服务产品需要定位与粉丝
法律服务产品由于具有无形化、低频化、低复购率、低留存率,难以标准化定义,难以获取评价数据等特征,导致了法律服务产品的用户难以确定。因此,锁定目标用户群体,将目标用户群体转化为粉丝,至关重要。
    (一)法律服务产品的定位
     打造一个法律服务产品,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定位,即这个产品到底是面向大众还是面向律师。比如:icourt的法律课程,它就是一个面向律师的法律服务产品。再比如:某所推出的主题为“青年律师的出路”这样的线下沙龙,它是一个面向青年律师的法律服务产品。由此可见,不论是从法律互联网机构还是其他的新媒体的平台上运行的内容,几乎所有的受众都定位在了律师群体。而实际上面向大众似乎比面向律师更能够转化为案源,直接带来收益。但如果我们结合法律服务产品的特征,就不难发现,目标用户群体是极度低频和偶发的,很难形成有效的转化。而面向律师群体,更能够增强自己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湖北立丰所的梁浩总结得很好,“一个律师把自己的业务技能或者其他能力提高,显现给周围的人知晓,获得客户的肯定和同事同行的合作,这才是能真正直接产生价值的。 ”
    (二) 法律服务产品需要粉丝
确定好了产品定位之后,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粉丝经济。任何的产品都需要粉丝,法律服务产品也不例外。粉丝是比用户更为忠实、最为优质的目标群体。一旦注入感情因素,粉丝甚至愿意与产品共同成长。
未来,没有粉丝的产品都会消亡。
    三、法律服务产品要有商品意识
    什么是商品?商品就是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法律服务产品具有无形性的特征,但它也是一种商品。需要通过等价的交换,来实现价值。我们有很多的法律互联网机构的运作模式都是律师注册+免费咨询。律师只需要填写一些基本的信息就可以注册成功,对问题进行回复。而这些基本信息的填写,往往是律师自行填写,无法印证其真实性,另外,仅仅依靠这些基本信息,也无法全面客观地反应律师的专业能力。但是这些平台以免费咨询吸引了流量,让法律咨询服务免费这样一个实际上并不合理的观念深入人心。
随之而来的法律服务也无法得到提升,因为免费,所以大部分的问题都会到达一个终点,那就是:您的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到律所面谈。如此便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明明是咨询可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和法律诉求,客户在咨询时就是无法得到相应的服务。
    到底如何才能改变法律服务的免费咨询现状?我想首先要有法律服务产品的商品意识。无讼前不久就做了一个有益的尝试,这是一个名为“食悟有道”的法律服务产品,无讼把这个行业里有影响的“行家”请来,将行家身上特有的专业能力和知识经验定义成一个饭局,明码标价,变成一个可以被消费的标准化咨询产品。这样,无形的专业能力、经验知识就变成一个相对标准的产品了。
所以说,我们在面向普通客户的法律服务模式上一定要有所突破。
    四、互联网+思维的前提与本质是专业深耕
    回到法律服务产品的本质,我觉得应该是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提供有效专业的法律知识,工匠精神,专业深耕,才是硬道理。这就需要我们适时更新法律专业知识,拓宽视野,不断地丰富自己。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互联网+的浪潮中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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