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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困境与出路初探
发表时间:2015-03-12 09:58:22  文章来源:  浏览:2266次

                                                                   许凤君
【内容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也成为一个时代课题。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涵盖老年人养老、医疗、文化生活和司法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老年法规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因为交通条件、经济水平、文化差异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远比城镇更加巨大。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  困境  出路
 
 
老年人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过重要贡献,如今退出生产工作和劳动领域,理应享受全社会的关爱,安享晚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老年人养老、医疗、文化生活、司法保护等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大多数老年人得到了较好的扶助和赡养。然而,仍有部分公民养老、敬老、尊老意识淡薄,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譬如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歧视、虐待、遗弃老人、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抢夺老年人财产等,仍旧屡见不鲜,在农村尤其常见。
一、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空巢老人数量逐年攀升。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农业机械化生产已成必然趋势,春耕秋种基本都能依靠机械化操作来完成,不再完全依靠人力,大大提升了劳动效率,也为农民朋友们节省出了更多的空余时间,大量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开始走出祖祖辈辈生活着的小村庄,走入大都市,留守家中的空巢老人实际处于“老无所依”状态。
2、医疗机构较少,医保涵盖面仍然过窄,看病就医仍是难题。大多数农村只在较大的集镇上才设有医院、卫生所、诊所,且几乎“一枝独秀”,;医疗设施往往也不够齐全、完备,医生们常年打交道的疾病也多为感冒发烧、跌打损伤之类,对疑难杂症缺乏应对和处理经验,对病情复杂或情况危急的患者拒之门外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对于体弱多病、时常需要寻医问药的老年人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如何到医院就诊就已经成为他们问诊就医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到了医院之后还有可能治不了病。此外,大多数老年人也许所患疾病并不如何严重,但却时常需要药物维系,对于没有收入的老年人来讲,那些没有被列入医保用药名目却又时常需要服用的药物,经年累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遑论医保药店在农村也并非随处可见,即使有,药品也远不如城市的药店齐全。
3、娱乐、文化设施、活动匮乏,老年人精神生活得不到保障。老年人权益应当不仅限于老年人吃饭穿衣、看病就医等物质生活上的权益,还应当包括对老年人精神生活方面的权益。多数老年人在家中承担着类似洗衣做饭、砍柴喂猪等琐事,有的甚至仍旧充当着“硬劳力”的角色,尤其是空巢老人,春耕秋种都需要靠他们来完成,导致其并没有太多的闲暇时间,而大多数农村并没有专供村民闲暇开展活动的场地和设施,也鲜少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即使有,因场地和设施都非常有限,且集中在村委会所在的小组,老年人有心参与,也极不方便。
4、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流于形式。以笔者老家为例,下发给老年人的相关补助往往通知老人的子女代领,并未实际交付给老人;只有逢年过节才如同“作秀”一般开展一下老年人慰问、送温暖活动,慰问、送温暖的对象却仅限于老干部;对于有名额限制的老年人可享受的待遇,评断标准往往不是“谁更需要、谁更适合”,而是与村干部的亲疏远近;对老年人反映的赡养问题,往往以“家务事,不便介入”为由推诿塞责或以“和稀泥”的态度敷衍了事,不能实际为老年人解决问题……
5、年龄集中在55~75岁,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权利意识淡薄。某位村干部就曾告诉过笔者一个真实的案例:该村一位93岁高龄的老人,一生育有子女三人,已出嫁的两个女儿仅逢年过节才来看看老人,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儿子儿媳在低矮潮湿的偏房为老人另支炉灶,老人衣食住行也完全是依靠自己,即便如此,还时常被儿媳嫌弃,以各种理由非打即骂。邻居、村委会均介入过,但老人及其子女都表示这是自己的家务事,旁人无权多言,甚至在村委会向老人了解儿媳打骂他的有关情况时,老人也是拒不配合,反而对儿媳百般维护;村委会对老人的儿子儿媳进行批评教育时,老人也是百般阻挠。村干部叹息:我们何尝不想帮助老人?但这样的情况让我们如何帮?现在全村的人都知道老人过得凄凉,但谁都无能为力……这位村干部的叹息,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叹息?
二、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出路探索
关于如何更好地保障农村老年人权益,我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大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经济条件,解决老年人“老无所依”的问题。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扩大招商引资范围,加大村办企业、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村创富青年褒奖力度,提升农村经济实力,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及优秀青年回乡创业,一方面为落实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经济保障,另一方面也能解决老年人老无所依的问题。
2、加大农村医疗投入,解决老年人“老无所医”的问题。在每个村都兴建医院、诊所显然并不现实,但在村、居设立医疗点或定期组织医院团队到农村进行巡诊却不难实现;对老年人常用药制定药品名录,并尽可能扩大医保药品覆盖面;加大乡镇医院、卫生所医疗设施改善投入和扶持力度,提升农村医疗水平;组建农村医疗志愿者团队,吸纳退休专家、医师加入团队,既能有效解决农村医疗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能让退休专家、医师发挥余热……
3、关注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解决老年人“老无所乐”的问题。有条件的农村可增设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场所;村委会、村民小组可积极牵头,组织村民成立“民间戏班”,不定期到各村、组进行巡回表演;引进电影播放设备,定期组织电影播放……通过这些活动,丰富老年人闲暇时间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能够跟上时代步伐,减少孤独感。
4、规范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的执行,避免形式化。建议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应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纳入日常工作机制中,成立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老年人的慰问、走访、福利发放等工作;老年人的养老金、慰问品等要制定详细的发放和领取细则,避免老年人亲属代领后据为己有的情形;强化农村干部思想道德素养,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提高其工作责任心……
5、加大普法力度,注重普法质量,增强民众权利义务意识。很多农村村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并不强,对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多认为是家庭内部矛盾,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此,各村委会、居委会可主动邀请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经常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邀请人民法院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到当事人所在的村民小组、基层居委会公开开庭,让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有更加切实、直观的体会。当然,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院也可积极主动开展前述送法下乡、下乡开庭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活动,不仅要达到使老年人形成维权意识的目的,更要达到使其他人形成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可侵犯的认知。
6、构建、完善农村老年人维权体系。各村、组可设维权联络人,负责对所在村、组老年人维权诉求进行登记、上报;设立举报信箱,方便村民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各基层司法所可联合律师事务所,为农村老年人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三、结语
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不仅是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的问题,也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社会问题;解决好当今老年人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不仅是在为今天的老年人谋福利,也是为我们的明天营造一个舒适、和谐、安宁的养老环境。希望我在本文中的几点拙见,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尽绵薄之力,为老年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建议,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发挥一些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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