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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探析
发表时间:2013-08-26 11:04:45  文章来源: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浏览:2133次

张  莹
 

    近年来,个人律师事务所异军突起给中国律师行业增添了活力,注入了新鲜元素。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是律师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的重要举措。所谓规范就是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规范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秩序、规范管理行为,使律师法律服务的发展建立在健康有序的基础之上。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实际管理实践,在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方面作些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推进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就是讲政治
    规范化的问题包括律师在内的所有法律工作者都应当严肃面对,认真思考。这是我们的法律界同仁承担责任,注重大局的良好表现,深入推进规范化无疑将对我们法律事业的发展大有裨益。律所规范化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具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首先,律师是政治立场坚定的队伍。我们要求律师应当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要强就是要求广大律师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敏锐的政治眼光,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确保在政治上不犯错误。在规范化的实践过程中,邦伦所于2013年6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带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邦伦所党支部经常组织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了的党十八大精神,学习了习总书记的讲话,自觉地把“认同中国梦、践行中国梦、实现中国梦”作为律师的执业价值追求。邦伦所成立了党员先锋岗,以规范的党建工作带头全所的管理工作,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其次,律师是热心公益的队伍。我们强调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树立大局意识,学做一个善弘道、善把脉、善开方的良医。发挥专业优势和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调解的功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的化解,参加公益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使普通百姓和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在处理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时开出的法律方子对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合法、管用,拿出的辩护代理意见,对得起当事人,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和良心的检验。
    再次,律师是品德高尚的队伍。我们践行律师的德行要好,律师的德就是讲诚信、重操守。讲诚信就是要以诚实为立身之本,以信用为待人之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的声誉,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尽职尽责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绝不作出不负责任的承诺。重操守,就是要自觉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道德修养,用律师文化培育执业精神,用自己过硬的本领去赢得自己的尊严,不办“关系案”、不办“金钱案”,不搞勾兑、不作伪证、不虚假承诺,不靠炒作为自己挣名声。律师什么都可以缺,就是不能缺品德。律师办理案子要有自己的尊严,这个尊严就是法律的尊严、人格的尊严。
    二、推进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关键要转变
    个人律师事务所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2008年6月1日,我国修改的《律师法》,允许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个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让我国个人律师事务所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出现。不过,这些飞速发展起来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后,便纷纷进入了开展业务、拓展业务的繁忙之中,这些“独行侠”般的律师个人,揣着公章,带着公文,跑客户,跑法院,跑关系,跑应酬,忙公关,忙营销,忙挣钱,忙数钱,忙的团团转,忙的不亦乐乎,几乎忘记了作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毕竟区别于一个个人律师的道理。推进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必须做到“三个转变”:
    一要思想上转变。从现有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状况来说,除了少数聘用律师较多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外,我们不能不正视、不能不重视的一个客观现实,就是多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没有基本的管理制度。许多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认为,自己就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就是自己,不管是签订委托合同,还是出具律师事务所的公函,都是自己说了算,省却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需要征求其他律师的程序,可以“令行禁止”,也可以“朝令夕改”,自己就是民主,自己就是集中,因此,制定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纯粹就是瞎子点灯;另外,说到为当事人出具发票,完全出于当事人的需要,账务完全视情况而定,因此,制定所谓的财务制度也不过就是掩耳盗铃的自欺欺人等等。对于那些招聘了为数不多的聘用律师、律师助理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来说,所说的管理制度,基本就是言传身教、口头吩咐,就是有个别的律师事务所制定着成文的管理制度,也不过是把这些制度当做年画挂在墙上,当做装饰,犹如聋子的耳朵。邦伦所自成立之日起,就确立邦伦所属于每一个邦伦人,不是创办人个人所有,是属于所有邦伦人的律师事务所。“邦伦兴,大家荣”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邦伦人。邦伦所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办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诚信制度》、《作风纪律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制订,为规范管理确立了基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实现负责人责任制,如财务聘请专门的人员负责;案件质量也聘请专门律师负责;律师作风纪律专门聘请社会监督员评查。确保规章制度要实落到实处。现在邦伦所有执业律师7名,实习律师2名,每位律师都参与邦伦所的建设、管理,每个人都将邦伦所的兴盛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要环境上转变。不管是作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还是司法管理部门、律师协会等相关机构,几乎缺乏相应成熟、规范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个人律师事务所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则如同个体商人一样,走向自生自灭,那么,不仅是个人律师事务所没有了发展的潜力,没法做强、做大,就是个人律师事务所创办人的执业情操、道德理念,在缺乏有效监督,完全凭借个人道德自律的情况下,无心乃至无力应对金钱、物欲的诱惑和挑战,而走上远离律师职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道路,从而使个人律师事务所成为唯利是图、唯名是图的工具。俗话说,“国有国法,民有民约”,因此,个人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创办人用制度“自律”自己,并约束聘用律师以及律师助理。 邦伦所的成立后,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从制度建立、人员管理、业务技能培养、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规范,邦伦所严格按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着力完善自己、提升自己,一步步迈向规范化的道路。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离不开上级的支持,离不开司法行政部门的督促,离不开行业协会的指导。
    三要服务上转变。创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大多是“行伍出身”,都是执业多年的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娴熟的诉讼技巧,以及得心应手或者左右逢源的社会人脉关系,熟悉法律法规的条条框框,形象说来,这些律师都是打官司的高手。但是,作为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来说,如果对外仅仅标榜熟悉打官司,也就是精于诉讼业务,那么,无疑这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就沦为帮助当事人打官司的工具,长此以往,这样的律师事务所或被当事人淘汰,会被社会的法律服务市场淘汰。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而言,律师不仅要向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还要确立明确的执业理念和发展理念。换句话说,作为个人律师事务所,除了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诉讼技巧之外,还要拥有不同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涵,还要拥有、构建属于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邦伦所明确意思到自己的使命,很快找准定位,成立之初邦伦人就立下“以法为业,以德为本,以质取胜,以诚取信”的执业理念,坚持崇尚法律、尊重事实,讲求诚信,走规范、专业、品质的道路,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邦伦所设立了医患事务部、保险事务部、人身损害事务部、刑事辩护事务部、劳动维权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妇女儿童维权部。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收集归类,办案技能进行细化,精典案例收集整理,热点问题予以关注,与相关的司法部门沟通等,以凸现各专业独特的领先优势。邦伦的服务精于专业、注重品质。
    三、推进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必须抓落实 
    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无论聘请什么样的律师,都要事先立下规矩。不管是针对律所内部成员还是对待律所的当事人,我们都严格遵照具有良好的可执行性的制度,以其来约束我们自已的行为,实现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良性循环。
    首先,引进来。一是计划管理制度。“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所将计划确立为管理的首要职能。我所计划管理制度涵盖:预算制定、执行和反馈控制的目的、原则、方法、步骤、时效、程序和形式等内容,并明确规定各项工作都必须符合和服从中长期、年度和专项规划。计划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有效防范了管理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无序性、短期性,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方向、目标、路径、政策、措施、步骤和程序。在计划指标“指挥棒”的指引下,合理组织和调动各种资源,紧紧围绕组织目标发挥作用。二是组织管理制度。我所在组织机构中设置了经营主任并明确了任职资格,在各种会议的议事规则中设立辩论制,在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中设置了提案制,形成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相互妥协与平衡的法治化组织管理体制。三是人力资本管理制度。我所充分挖掘人才资源,从人才招募、甄选到考评、奖惩都体现才尽其能的精神。在保证人力资源供需基本平衡和必要人才储备的前提下,决定增员或减员。四是行政管理制度。我所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印鉴管理、业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如档案管理规定,对包括司法行政机关在内的组织,超越法定职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必须采取有效而婉转的方式予以拒绝等保密措施。
    其次,走出去。一是营销管理制度。我所营销管理包括下列五个方面:客户管理上,包括客户接待、客户法律服务需求审查、风险告知、客户档案、业务进展通报、客户意见征询、客户投诉登记与处理、客户评议、客户回访、客户联谊等内容。公共关系管理上,包括社会监督员聘请与联系、慈善活动、公共事件介入、社交活动、危急公关措施、同行关系处理、谨慎司法评论等内容。营业推广管理上,我所营业推广最显著特点是:在营销组合时,特别将省市组织的各项活动作为提高律师事务所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律所社会公信力,先后参加了“十佳公益律师评选”、“中原律师论坛”等大型活动,从而塑造和推介律所品牌和服务产品品牌。服务价格管理上,我所严格按照国家价格管理规定,制定服务基准价和下浮比例,授予律所各事务部和主任一定幅度的下浮权限,实行统一议价,禁止所内律师之间的价格竞争。服务礼仪管理上,我所对律师着装、仪表、仪容、工作用语、形体语言、接待礼仪、交际礼仪、约会礼仪、拜访礼仪、宴请礼仪均作了详尽规定。二是业务管理制度。我所业务工作完全实行程序化、标准化、模板化、信息化。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包括法律服务委托、各类业务办理和法律服务质量控制的流程,以及归档和案件评查办法,并规定业务工作必须在信息化办公平台进行。同时还将法律服务程序合格率、质量合格率、客户投诉率、客户满意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否定性指标,以确保“无瘕疵”服务质量战略的有效实施。
再次,拓展开。身处在信息时代,我所大力实行信息化管理建设,来应对海量信息和对外业务。我所信息化平台由数字图书馆、法律数据库、商务领航(网络传真、电子签章)、信息化办公系统和律所网站五个方面组成。利用信息化产品和技术将管理工作、业务工作、知识库开发等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实现了全所资源共享和交互式移动办公,使全所人员无论身在何处,只要互联网存在和服务器正常工作,就如同在所里一样,可以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进行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使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模板化有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而得以实现,使复杂的工作简单化,大大节约了各项工作的时间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大大节约了办公场地等固定资产和人力资源的投入,使低投入高产出因有了可靠的技术支撑而具有现实可能性。目前,我所信息化办公平台已基本涵盖:客户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所务管理、知识库(为业务研发提供支持)、工作助手、财务管理、律师考核、统计报表、系统管理等管理和业务工作的主要方面。
 
   结语:个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关乎律师行业的发展,关乎律师形象。作为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一定要解放思想,确立目标,制定措施,规范运作,提升品牌,吸取经验,发挥优势,才立将个人律师事务所建设成规范化的律师事务所,才能为中国的法治进程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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