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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性撑起一片晴空
发表时间:2013-09-03 15:15:29  文章来源:  浏览:6094次

 
 

 

 
——我市妇女维权观察
 
  市妇联工作人员利用“三下乡”活动,向村民发放妇女维权宣传资料。郭立 摄
  东宝区泉口街道象山社区邀请社区民警和法官,就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向居民开展讲座和咨询。 郭立 摄
  图为市妇联与某女性服刑人员的信件往来。通过信件了解其思想和生活情况,从精神上鼓励她积极改造。
  市妇联在天鹅广场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家户户创平安”活动,号召广大妇女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图为妇女代表在横幅上签字。

  

  本报记者  石郑俣  通讯员  何蕾

  女性在社会、家庭中往往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很多时候,妇女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至今,已有20个年头。20年里,全市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砥砺奋进,在建功和奉献中彰显地位,在发展中维权。20年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将男女平等纳入决策主流,不断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为妇女维权提供政策保障。20年里,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事前维权的理念,以法律宣传为先,引导广大妇女学法用法,合理表达诉求,以提升妇女素质为要,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各类技术培训和精神文化活动,从根本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已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4条,建立信访网点1561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600个、妇女儿童维权岗25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1个,妇女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6个,家庭暴力伤情鉴定所4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1个。

  又是一年三八妇女节,让我们随着这一个个“画面”来看一看我市妇女维权工作情况。

 

  镜头一: 广场法律咨询

  “请问我和丈夫离婚时所居住的宏图小区的住房没分割,现在房屋已纳入拆迁范围,我和丈夫能不能各自处理这套房屋?”“我父亲的房屋改作厂房,现已列入拆迁范围,如今几个月不能经营,损失怎么办?”“我按照合同在凤鸣门完成了一处开发房外墙栏杆的安装工作,但对方一直拖欠1.6万元工钱不给我,我该找谁?”…… 近日,市妇联在体育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现场来自邦伦律师事务所的志愿者张莹、王春两位律师耐心解答着咨询者的问题,并发放了近200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实施办法解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规划等宣传资料。 

  近年来,市妇联坚持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教中,与市司法局联合组成了律师专家团队,在3·8、11·25、12·4等节日,上街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去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重点问题解读、《平安家庭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4800余份。 

  同时,市妇联注重整合专业化的优势资源,邀请律师作为专家讲师团成员为广大妇女进行妇女维权知识巡讲。今年2月,市司法局又在各律师事务所精选并推荐了5名业务素质精干、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的女律师,壮大妇女维权专业队伍,在法律服务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家庭、进企业中发挥专业优势。

 

  镜头二:让妇女学会如何理智面对家暴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966帮帮团’,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要和大家共同来关注反家庭暴力的话题……”2012年11月25日,反对家庭暴力的声音从荆门广播电台传出。

  2013年3月5日,荆门市邦伦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赴漳河为60多名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等妇女干部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讲座,着重讲解了家庭暴力案例和实务。

  通过多年宣传,不少农村妇女也学会了理智地面对家庭矛盾,知道通过合法程序收集证据,在维权的路上更加自信从容。2013年3月4日,沙洋后港徐店村金某带着满脸淤青来到市妇联,反映丈夫对其多次进行打骂,忍无可忍,决定离婚。据了解,金某已在第一时间报警、照相,并做了笔录。来到市二医今宋法医司法鉴定所(荆门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做伤情鉴定时,被告知凭市妇联出具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可享受优惠待遇。

  2012年,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到因家庭暴力报案数300余起。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共为20余名家庭暴力受伤者做过伤情鉴定。2012年,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56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183件,占所有来信来访案件的71.5%,家庭暴力案件92件,约占35.9%。

 

  镜头四:用爱心温暖女服刑人员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谢谢……”刚接受完放疗的小瑛(化名)看到姐姐小燕(化名)的亲笔来信时激动万分。2012年1月29日,市妇联副主席郭薇、张洪一行前往荆门市一医南院肿瘤诊疗中心看望慰问服刑人员小燕患鼻咽癌的妹妹小瑛,询问其病情及康复情况,鼓励她积极配合治疗,与姐姐相互鼓励,共渡难关。 

  2010年,小燕因吸毒、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云南某女子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她积极改过,每年写信向市妇联汇报有关思想和改造情况。2012年底,小燕得知年仅25岁的妹妹身患鼻咽癌、无人照料、生活困难,非常牵挂,在给市妇联的信件中表达了希望“娘家人”代自己看望妹妹的愿望。市妇联领导收到信后非常重视,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该信访案件,制订了服刑人员帮教与家属生活相结合的工作方案,一方面,委派2名副主席专程看望,送去慰问金,了解情况;一方面,把妹妹的康复情况写信告诉姐姐,鼓励姐妹俩坚强面对生活,争取早日团聚。 

  2013年,荆门市妇联规范和完善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接访处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岗位积分制管理等内容,规定每周一为领导接待日,全年52个周由3名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在接访过程中了解群众需求,掌握重点问题,推动解决难点。

 

  镜头三:现场调解未婚同居老人纠纷

  2012年10月22日,46岁的妇女陈某走进了市妇联权益部办公室,谈起了她与64岁“丈夫”李某的“家庭纠纷”。 

  陈某和李某分别来自于离婚和丧偶家庭,2010年,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前提下,陈某住进了李某的私房,李某也把老房装新一番,添置了些家电。虽然男方子女反对,但还是过上了一段幸福的生活。2012年后,双方感情恶化,开始闹分手,李某要求陈某搬出去住,陈某认为家用电器属李某赠与,应归自己所有,并拿了李某手机,索要损失费。李某因与陈某多次交涉无果,只好找陈某读高中的女儿求助,陈某认为李某骚扰了女儿,会影响学习成绩,双方矛盾一度激化。市妇联工作人员在问明了陈某的需求和想法后,建议其说服男方来妇联达成调解,并对其所提要求做了初步分析,对不合理要求提出了意见。事后单独与李某电话沟通,全面了解矛盾根源和问题发展始末,希望促成调解。两天后,男女双方一起来到妇联,同意接受调解,并对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经过一上午反复调解,双方终于签订了协议书,男方当场补偿女方3000元,新购置的家电赠送给女方,并承诺在陈某女儿高考结束前不打扰孩子;女方从男方家搬出去,所拿男方手机等个人用品归还男方,且不再威胁纠缠,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近年来,市妇联发挥信访接待窗口作用,在接访过程中注重倾听,多做法律政策宣讲、调解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012年,12338维权热线和信访接待窗口共接待来信来访265人次。

 

  镜头五:宣讲婚前

  性行为的风险和后果

  2012年12月19日晚7:00,荆门市荆楚理工学院女生维权干部近400人聆听了来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治医师曾令梅主任作的题为《我的爱,别赤裸裸》专场讲座,向广大学生讲述了婚前性行为的危害,介绍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预防等知识。市妇联针对信访接待中出现的未婚先孕女性维权难的问题,结合“12·1”世界艾滋病日和“平安家庭”宣传月活动,前移维权窗口,通过向广大女大学生介绍婚前性行为的风险和危害,提醒女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珍爱自己。 

  在高校和女学生中开展婚前性行为风险和后果展示不是偶然。2012年,市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中,未婚先孕案件明显上升,有的男方手机关机,“人间蒸发”,有的矢口否认,不理不问,即使女方在医院生孩子大出血需急救,妇联多方找其合伙人、朋友做工作,也仍不露面……最好的医生不是治病、而是教你如何预防生病,最好的维权不是事后修补,而是事前预防,远离风险。 

  当然,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女性素质,在自我发展中维权才是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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