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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医患争议案鉴定听证会的体会
发表时间:2018-10-18 10:49:18  文章来源:  浏览:3121次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张莹
 
我在办理医患争议案件过程中,作为患方或医方的代理人,多次参加过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组织的医患争议案鉴定听证会。现将自己体会最深的记录在这里,供同事们参考。
      一、会前做好充足的准备。鉴定听证会前要认真阅读病历、检验报告及其它与医疗行为有关的材料,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专家,找出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针对不同的争议焦点做好预案。代理人在这个阶段要做的工作是独立思考,认真分析,客观判断,切不可受委托人思维干扰。委托人总是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将问题严重化,特别是委托人是患方的情况,患方由于对医疗知识的缺乏或对医疗效果的不满,所持的态度就是否认医方的所有的医疗行为,强调自己的损害后果。作为一名专业的代理律师,此时不能被委托人的情绪或思维所困,要有自己独特的处理问题的思维和观点,理性而理智,唯有这样,才能做好鉴定会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客观、理性地作出预案。
    二、会中把握发言的机会,简明扼要地陈述己方的观点。听证会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由主持人先宣布纪律,核对参与各方的人员情况,介绍专家组成员,医患双方发言,专家组提问,医患双方退场,专家讨论。发言阶段一般都由患方先发言,并且限定了时间,20分钟左右。作为患者的代理人应该先简要陈述就医的经过,再陈述自己认为医方医疗行为不当之处,最后陈述患方的现状及存在哪方面的损害后果,以引起专家的重视。切不可顾此失彼,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如何如何痛苦,如何如何委屈。有一名患者在陈述阶段讲述的都是自己的痛苦,时间用完了,还没有谈到医疗事件争议所在,专家不得已打断了患者的讲述,问道:你要求鉴定,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患者答:我就是想找医方赔钱。专家又问:你为什么找医方赔钱?患者答:医方将手术做错了。专家答:我们知道了,医方的手术是否做错了,我们将进行审查,你的发言结束。有时患者配合工作,听证会进行得顺利;有时患者无视专家的意见,仍然固执已见,专家往往会很反感,影响听证会的进行。作为医方的代理人则应该先陈述治疗过程,并且作为着重点,然后从医疗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角度谈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后对患者出现的医疗后果作出合理的解释。专家组的成员都是医方的同行,很快能明白医方的意图,医方及代理人不需过多地陈述,更不必与患方及代理人发生激烈争执。
    三、把撑补充陈述的时机,作出准确合理地补充意见。医患双方陈述完毕后和医患双方退场前,专家组会问有什么补充意见。此时,应该根据双方的陈述或专家的发问,针对争议的焦点,参照会前的预案,提出第一次陈述意见中没有谈到的意见。在这个阶段,要求参会律师精力高度集中,善于捕足对方发言中的问题或从专家提问中发现问题。曾经有一例骨科方面的鉴定会,在医患双方陈述中均未谈及术后检查情况。专家发问医方:对患者外固定术后,是否进行了拍片检查?医方的答复是:在复查时拍过片。当时,我作为患方代理人,捕捉到了专家发问的重要性,在补充陈述时,只提到一个意见:医方在外固定术后当天没有进行拍片检查,外固定术前骨折是否完全复位不得而知,患方的骨折畸形愈合是由于医方不当医疗行为所致,医方认为是由于患者自身原因所致,没有证据证实。专家组最后采纳了我的意见,患者骨折畸形愈合是由于医方不当医疗行为所致,医方对此不能免责。
       四、参与听证会应注意的自身问题:(1)在发言时注意用语准确,表述简洁。医疗专家所从事的职业决定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及办事风格,他们需要的是干练利索,决不是拖泥带水,更不需要眼泪(他们已见过太多的眼泪)。作为代理人首先必须以干练的形象出现,其次是必须理性睿智,唯有此,代理的观点才能引起专家的重视与尊重。一个受专家本能排斥的代理人,其代理意见被采纳的机率会很小。(2)用语尽量避免法言法语。正如我们听不懂专业的医用语言一样,专家作为医疗行业的精英的人物,他们接触最多的医疗术语,对于法律术语同样陌生。所以,作为代理人在听证会上发言时,尽量少用或不用法言法语,用通俗的表达,让专家明白你的观点即可。对医疗事件的表述尽可能尊重医疗行业的习惯。(3)尊重客观事实,不夸大、不缩小。在听证会中,专家最需在了解的是客观实情,对于客观实情,双方都有如实陈述的义务。有一例鉴定会,专家询问用药情况,医方陈述的是如何规范,剂量是如何充足。专家在查看患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后提问:你方的三联抗生素,这么大的剂量,为何收费10元?医方这种明显不尊重客观事实的行为,受到了专家的严肃批评,并且很可能影响鉴定结论。(4)尊重参会的每一个人。专家值得尊重,到会的其他人员也同样值得尊重,特别是对方的代理人。律师要做的工作是说服已方当事人,冷静说事,不攻击对方。曾经有一个患者,在鉴定会场,因为医方的陈述不能让其满意,对医方代理人进行漫骂,甚至对医方参会的主治医师大打出手。这种处事方式不仅不利于问题的处理,反而在专家中留下了很恶劣的印象。尊重是相互的,只有先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对方的尊重,在听证会上,任何的不尊重他人的行为都是对自己不利的。
      律师参加医患争议鉴定听证会的时间虽然不长,一般就是一小时左右,但听证会最能体现一个代理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希望此文能抛砖引玉,以期得到更专业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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